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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因高空坠物致伤残 22户居民被判各赔偿327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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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2-7-28

男子因高空坠物致伤残 22户居民被判各赔偿3270元
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
  【《财经》综合报道】据武汉晚报报道,因被高空坠物砸伤造成九级伤残,肇事者也一直没有找到,伤者将武昌区新湘村4栋的29户告上法庭索赔36万余元。

  7月26日,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,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不在家的22户居民每家补偿伤者3270元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 第八十七条规定,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,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,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。

(责任编辑:吕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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